【教育制度】黄岩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完整文档)

黄岩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一、教研员工作规范(一)日常工作规范1、树立敬业爱岗,服务基层的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课评课,指导教学;来信来访,认真处理,热忱礼貌。2、学期开学前根据区教育局及市、区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制度】黄岩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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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


一、教研员工作规范

(一)日常工作规范

1、树立敬业爱岗,服务基层的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课评课,指导教学;来信来访,认真处理,热忱礼貌。

2、学期开学前根据区教育局及市、区教研室的工作要点,制定学科学期工作计划,期终写出学科工作总结报告。每学期结束前,教研员应上交学科主要活动记录表与总结报告,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3、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疑难事件或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主任汇报。

4、教研员之间应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同学科教研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学科重大活动均应参加,提倡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研间的协作。

5、要爱护办公用品,保持办公室整洁,节约用电、用水、用纸。

6、办公用品添置需提前填写购物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交采购人员采购,凭采购祥单及发票报销。大宗物品的添置需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要实行联签制度。

(二)活动组织规范

 1、教研员主持的活动

1)各学科组织计划内(列入室学期工作行事历)活动的通知,由各教研员拟稿,分管主任签发,办公室登记盖章。教研会通知不再发放纸质通知,一律发到黄岩教育网上。

2)各学科组织非计划内活动,应事先提出书面或口头报告(包括:目的要求、规模、地点、经费及准备情况),经分管主任批准后,正式发文。

3)各学科组织的活动通知,应发给学校教务处,不准直接发给个人;组织外出考察,或确需指定某教师参加某项活动或抽调教师协助工作等,应事前征求有关学校领导的意见,然后再将通知发给学校教务处,不准直接发给个人。

4)各学科组织活动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小结、及时开出相关证明交有关学校教务处。

5)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区讲学,经主任同意后,向被邀请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加盖教研室公章的邀请书。

 2、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的活动

1)外出参加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应凭正式通知,省外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市外省内须经室主任批准,市内活动须经分管主任批准。返回后应及时向有关主任汇报情况,必要时在全室教研员会议上介绍,参加省级活动的须在全室教研员会议上传达会议精神,会议材料应妥善保存。非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活动,原则上不能参加,如确因对学科教研有较大帮助的,凭通知经室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参加。

2)参加市外、省内教研活动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兼职的不超过两次;区外、市内教研活动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二次,兼职的不超过三次(备课会及确因工作、学习需要派遣的除外)。

3、在不影响教研室工作前提下,鼓励教研员到外单位讲学。接受外单位邀请讲学、聘任的,须由邀请单位向我室提出邀请,经主任批准后方可,一切费用由邀请单位支付(除省、市教研室安排的活动及区内学校邀请外,赴外单位讲学每学期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二天,超过二天以上或一学期内超过2次的须经分管局长同意)。

4、考试组织

1)每位教研员都有义务认真参加和做好考试的有关工作,要确保教研室所有考试规范操作,相关人员要对试题保密工作和质量负总责,实行“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为确保命题质量、培养骨干教师,初中命题一般安排每学科教研员1名,非任教本年级的相应学科教师2名;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命题一般安排教研员1名,非任教本年级的相应学科教师2名;小学3-5年级及6年级英语、科学学科一般安排教研员1名,非任教本年级的相应学科教师1名;小学1-2年级一般由教研员或教师1人命题,今后逐渐取消全区小学1-2年级统一提供试卷,由各乡镇自行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学科如需测试,由相应教研员命题。由2人以上(含2人)参加的命题必须实行一天以上的集中拼卷。教研员要在命题前根据教研室总体要求对参加命题的教师加强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

3)相关教研员要负责做好对考试的分析工作,写出考试分析报告,交分管主任,整理后做好存档工作。

二、教学评比活动规定

(一)开展学科教学评比活动的基本原则

1、评比活动始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比办法、程序、评奖的等级、规模等要事先公布。

2、评比活动要坚持适度控制的原则。教学论文评比每年一次,优质课和教坛新秀评比每两年一次,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组长)评比每两年一次。如要开展其他项目的评比必须事先由学科教研员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目的要求、规模、地点、经费及准备情况等),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才能进行。

3、评比活动要坚持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获奖的级别、数量要控制,奖级一般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奖级可以空缺。

4、评比活动的通知及结果公布均由教研室(或局)统一发文。

5、各类评比原则上不收费,如确需收费的需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按规定收取。

(二)关于教学论文评比

1、根据台州市教研室及区教研室要求,每年3-4月份评比,由教研室统一发通知,原则上分学科分学段进行评比。

2、评比类别设置:

学科类论文

第一类:小学语文、数学。

第二类: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职教文化课、专业课;幼儿教育。

第三类: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初中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中学体育;小学思想品德(含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体育;中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书法。

综合类论文

1)管理类:包括教学管理、教研管理、网络教研、专题教育等。

2)课程类:包括高中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3)评价类:包括高中会考、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

3、上送篇数

1)学科类论文:

第一类:不超过乡、镇、街道(直属学校)中小学学科教师总数的20%

第二、三类:不超过乡、镇、街道(直属学校)中小学学科教师总数的30%

乡、镇、街道(直属学校)中小学学科教师人数在2人以内的可上送1篇论文。

2)综合类论文

各乡、镇、街道(直属学校)中小学上送的综合类论文总篇数不超过3篇,教师人数超过100名的可分别增加到5篇。

以上二类论文限送篇数以外,省级重点中学(职校)和省、市级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各学科分别增加一篇,区级及以上优秀教研组获得者相关学科增加一篇。

4、设奖篇数:

论文设奖最多篇数见下表,如果上送篇数少,设奖篇数要按比例相应减少。

5、参评论文由各校教务处(或教科室)统一上交教研室。

参评论文(案例),每篇需交一定的评审费。评审费用于评委补贴。

6、每学科评委由教研员和学科骨干教师共3人组成,评选时每学科论文淘汰比例均不得小于20%。各学科在区教研室组织评比基础上选送优秀论文参加市教研室评比。评委名单和上送论文总篇数须在评比前统一上报给分管主任审核。

7、评比的结果由各学科报分管主任审阅后汇总至办公室,然后教研室统一公示,统一发文。

(三)关于优质课评比

1、评比对象:

教龄满3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者须于近两年连续任教所申报的学科。已在黄岩区(及区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比。每单数年份的11月评选。

2、评比内容:

1)课堂教学:80分;   2)备课本:20分;

3、评比办法:

1)各教研片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联评,否则不得上送。联评活动由教研片片长学校负责。直属学校及高中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选。

2)教研室组织有关评委(评委名单抽签产生),采用借班上课、查阅备课本等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3)获奖额一般不超过参评总数的80%。评奖结果报教育局批准,由教育局公示、发文公布。

(四)关于教坛新秀评比

 1、评选范围

教龄满5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91日以后出生计算)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教师。每双数年份的11月评选。

 2、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教书育人;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教学基本功扎实,努力开展教改实践和教育科研活动;所任教学科的成绩居学校前列。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均须属于本届教坛新秀申报的学科):

1)在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奖或在区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开过公开课;

2)教学论文(第一作者)在区级及以上教育系统相关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发表;

3)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开过公开课且作过专题发言

 3、评选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70分),(2)业绩(30分),(3)附加分:(1)各乡、镇所属中学和中心小学教师加2分;(2)完小教师(东西城街道除外)加4分。

 4、评选办法

各高中学校、教研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评选内容要求组织联评推荐,然后教研室组织评委按照评选内容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5、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

2)各高中学校、教研片必须组织联评,否则不得推荐。

3)上送的材料有:(1)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2)优质课获奖证书、公开课和专题发言证明复印件;(3)业绩考核有关项目的证明或复印件;(4)推荐表;(5)推荐名单汇总表。上送材料中相关复印件须经学校(教研片)审核盖章。

()关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比

1、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每双数年份的5月组织评比。

2、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申报的成果必须是课题型成果,且需在区级以上立项并已经通过结题的课题(附结题证书)。

3、参评成果每项需交一定的评审费,评审费用于评委补贴。

4、先由学校初审推荐,根据《黄岩区教育科研成果评比评分标准》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对申报课题成果进行审查、论证、筛选、指导,提高成果申报质量。再由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审报课题成果进行初评,提出建议获奖名单。最后由行政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成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成果。评委会表决通过的成果名单在黄岩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对没有异议的课题成果发文公布。并将部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六)关于教育科研课题立项评审

1、单数年份的5月组织区课题立项申报。

2、申报课题需交一定的评审费,评审费用于评委补贴。

3、课题组应进行认真的前期论证,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乡镇下属学校先报乡镇学校教科室,由学校教科室集中后统一上报到区教科所,上报时一并交课题目录汇总表。课题只能设1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4人,每位教师每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课题研究。

4、课题立项评审要坚持确保质量、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控制立项课题的数量,

()关于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

1、课题组成果必须认真撰写结题报告,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结题申请书贴于文件袋正面,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后放入文件袋中。乡镇下属学校先报乡镇学校教科室,由学校教科室集中后统一上报到区教科所,上报时一并交课题目录汇总表。

2、结题评审会上,课题负责人对研究成果及过程作汇报,主持人作检查、质疑、指导和签定。

3、研究缺少过程、研究资料不完整的课题中止或延缓结题;研究过程扎实、结题报告内容充实的课题予以结题或认定为优秀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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