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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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文)


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局各股室:                 

为保证高质量完成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按照全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紧密联系住建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和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如期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住建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出一份力。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依据区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意见,依法建立健全住建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明确住建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时限要求及保障措施。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统一建章立制。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和省市住建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运行、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报区法制办审核、备案。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编制《住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示内容。报市法制办审核、备案。

2)编制住建行政执法及审批流程图。明确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报区法制办备案后公示。

4)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制定住建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统一按照住建系统的现场执法文书。区法制办备案。

2)在住建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3)住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出示省市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按时限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向区公示平台即时推送行政执法信息。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推送机制。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住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两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报区法制办审核、备案。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制定住建执法文书范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住建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报区法制办备案。

2)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严格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报区法制办备案。

2)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具体办法。根据住建系统执法类别、执法特点和执法工作量,确定住建系统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和标准。报区法制办备案。

4)制定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报区法制办备案。

5)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音像记录设备。

4、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报区法制办备案。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报区法制办审核、备案。

2.落实审核主体。1)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制度报区法制办备案。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根据住建工作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报区法制办备案。

三、实施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20175-6月)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承德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区法制办备案。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6月)

1.按照全市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在20176月底前完成区住建局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流程图等制度文件等工作。

2.按照区法制办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区住建的制度文件,结合实际,在20176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清单、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7月开始)

抓好规范实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从2017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711月—12月)

要认真做好三项制度改革总结工作,于1110 日前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报区法制办。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区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区住建局成立由局长温德民任组长,副局长任春星,办公室主任及科员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三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二)搞好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浓化推行三项制度的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住建干部的思想认识,以积极的行动参与改革推进过程。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和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

(三)加强督促考核

要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把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察督办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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