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革中立法推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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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革中立法推动主义

 

 制度变革中的立法推动主义

  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变革

 2013 年 10 月 16 日,法学院献礼“65 周年校庆高端学术系列讲座”第十讲——“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变革”在文泓楼报告厅进行。本次讲座由我校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教授主持,由法学院院长方世荣教授致辞,邀请到了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XX 省政协常委、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马一德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

 晚上七点整,讲座准时开始。主持人胡开忠教授首先介绍了参与本次讲座的嘉宾阵容,并邀请法学院院长方世荣教授致辞。随后,方世荣教授发表了简短讲话,向在场学子介绍了马一德教授的教育背景与学术建树,大家从而明白了马教授曾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论证起草工作,发起成立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为政府与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决策咨询服务,多项政策建议受到中央领导好评。方院长致辞完毕后,胡开忠教授为大家介绍了知识产权法的立法背景,并从中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在热烈的掌声中,马一德教授开始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马一德教授风趣地说此次讲座对他来说有特殊的

 意义。首先,他才刚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授不久,此次讲座相当于他的就职演讲,同意院长及同学们的检阅;其次,此次讲座属于“建校 65 周年讲座”系列,而我校的知识产权法全国有名,此讲座被给予了如此大的头衔,对他来说是不小的压力。马教授的幽默为整个演讲奠定了轻松的氛围。说到本次讲座的选题,马教授指出,这是受到了党的十八大上提出把“创新驱动进展战略”上升为全局性战略的启发,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在新时期的重要性。因此,检讨知识产权制度,把其进展变革的历程向同学们进行讲述是有必要的。

 接着,马教授从国内国外两个角度与知识产权法的不一致立法阶段对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变革进行了讲授。

 首先,马教授举了日本与美国的例子作为国际中知识产权变革的代表。日本在二战之后,在国家重建进程中引进、模仿欧美的制度与技术,经济出现了飞速进展。特别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创新能力有了飞速提高,生产技术进入世界先列。其汽车、半导体技术后来居上,在知识产权方面对美国的霸主地位造成了相当的威胁。美国从建国起到二战后,民主法治进展已经成熟,法制制度健全。面对日本崛起的挑战,美国开始思考日本成功的原因,反思如何保持技术与人才的绝对优势,并把他们转化成经济进展的力量。20 世纪中期,美国卡特政府提出了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用来扼制日本与欧洲知识产权的进展,同时在军事领域保持了话

 语权。随后,随着经济贸易的进展,美国进行了国内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变革,对多项法律进行了修改,以保证美国在国际多边贸易协议中有更大的发言权,并于 1988 年提出知识产权与贸易挂钩的概念。1994 年,美国《trips》法案的颁布标志着美国处理知识产权立法问题从传统法方向转移到了政治、贸易与经济综合解决的层面。

 其次,在国内知识产权的变革历程上,马教授以四个不一致的立法阶段对我们进行讲述:

 1.被动立法期。1979 年《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签署后,美国在条约中阐述了对商标进行保护的条款使得中国意志到知识产权立法的必要性。因此在条约签订的同一年,我国开始起草《著作权法》,并于 1980 年国成立了国家专利局。1982 年我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1984 年第一部《专利法》颁布。而 79 年开始起草的《著作权法》一直到 1990 年才颁布。《著作权法》历经20 年的起草才最终完成,说明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懂得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其制定需要更多的思考与调研。而制定周期之长这也说明了《著作权法》内容的复杂性,从侧面反映出了其在国际上的重要性与在国际话语中的分量。

 2.被动调整期。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在逐步融合到国际社会的过程中受到了来自外部的压力,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不断产生使得中国意识到务必主动调整知识产权立法,与加入关贸总协定

 的必要性。1992 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共十四大召开决定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知识产权法进入被调整状态。马教授指出,领导人邓小平所作出此决定的历史意义不亚于60 年代毛泽东决定制造原子弹的历史意义,都为我国争夺国际话语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习惯期。2001 年,我国加入 wto,通过 20 多年的进展,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立法,此速度几乎赶超了一些欧美国家几百年的进程。但在此期间,特别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引进外资时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经验,造成一些国外资本对我国国内资源进行投资时,我们的一些民族品牌、市场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如一些传统的小吃店被国外快餐连锁店所代替,一些老牌子被这些外资企业注册占用。说到这里马教授强调,作为法律人,我们应当牢记这些血的教训,肩负起我们的历史重任,在今后的立法与实践中汲取教训,保护我们本民族的利益。

 4.主动调整期。2008 年是我国历史上务必铭记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国成功举办了奥运会,向全世界展示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知识产权进展纲要,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之下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的态势,国际上产生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世界”的思想浪潮。同时,我国在经济进展中逐步熟悉了国际商业的游戏规则,其他国

 家也逐步意识到全世界最大的市场在中国。

 为了展示我国高层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的变化,马教授对我国几次党代会的精神进行了归纳:1992 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不断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制度;1997 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制度;2002 年担当的十六大提出——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2007 年的的十七大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这里能够看出,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当前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次。

 最后,马一德教授对知识产权立法未来的进展进行了展望。马教授认为,第六次技术革命马上到来,能否在第六次技术革命中掌握话语权,对中国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全球企业研发投入与国际专利授权尽管在 09 年进入低谷,但是 10 年立马有了反弹,同时在 2011 年进入顶峰。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有关产业进展潜力之大。马一德教授认为,在此进展趋势之下,我国应该调整知识产权的立法理念:首先,要确立国际竞争战略;其次,要确立国内进展战略。我们不仅仅要保护知识产权,更要促进企业间关于知识产权的竞争,促进创新与发明。此外,我国在执法程序的选择上,应该区分使用单一机构还是二元机构;在立法上,应注意避免立法保护范围窄的问题,且

 立法一定要与当今的经济、科技进展相匹配,这样才能推动经济与科技的进展。立法的目的不仅仅是保护知识产权的进展,更重要的是支持经济的进展,从而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在讲座的最后,马一德教授强调,我国尽管已经基本完成了知识产权立法,但是仍应把握党的“两个一百年”目标,在此目标的带领之下进行知识产权立法变革,从而匹配我国经济大国的国际地位。至此,讲座内容全部结束。

 之后是马教授与同学的互动时间,在场学生踊跃提问,气氛良好。最后,胡开忠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了总结,给予马一德教授今天的讲解高度的评价。在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通过此次讲座,中南学子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变革的历史进展进程有了大致的熟悉,也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变革的方向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使我们对今后知识产权变革与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有了思考,相信在场的学子都受益匪浅。(编辑:俞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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