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总结】温州市房管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温州市房管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挑战之年、关键之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总结】温州市房管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档案总结】温州市房管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温州市房管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挑战之年、关键之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全国、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战略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六城联创”活动,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把努力实现居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管事业继续沿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一、紧扣社会民生,实现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今年的住房保障任务非常艰巨,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特别是实物配租和限价商品住房任务,全市房管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将各项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明确牵头人、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早落实、早启动、早见效,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共同推进工作。

(一)统筹谋划,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

城镇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是市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经过充分调查和组织开展住房保障课题研究,现已形成草案,下一步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部门衔接审核、专家咨询论证等程序,现已编制完成《温州市城镇住房保障 “十二五”规划》并上报住建委。规划初步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住房保障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末,基本满足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需要;基本满足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基本满足全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

“十二五”期间,加快实施“住有所居”工程,新建、改造保障性和政策支持性住房共计450万㎡,解决57600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累计覆盖面占全市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2%。 其中廉租住房累计解决约13806户(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约6462户,其中实物配租3443户,发放租赁补贴3019户);推出13415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申购;推出11313套建成公共租赁住房用于租赁;限价商品房解决约11288户;(各类棚户区改造1235户;旧住宅区综合改造7540户)。通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加大普通商品房开发和投放量。

(二)努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

努力构建“多类型、多渠道,保基本、可持续”的具有温州特色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和落实各类房源,把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到实处。

1、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住房保障年度目标。1月份,我市与省政府签订了2011年度温州市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新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1400户,其中实物配租633户,租赁补贴767户;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5万㎡,2800套;新开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36.53万㎡,4517套;完成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10.5万㎡,1243套,新开工限价商品房15万㎡,1400套。3月份,省政府又补充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00套的任务。一是争取领导重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今年我市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工程”。2月,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会议,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4月,在乐清市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章方璋副市长到会作了重要指示。5月,市区召开城建系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此后,赵一德市长督查了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碰到的困难进行现场研究和协调。6月,建设部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巡查,充分肯定了我市工作。二是协调各部门自行加压,按照职责分工多方施策,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5月底,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7.854万㎡、12866套、41个项目,占省下达目标总任务数87万㎡的135 %;其中已落实规划选址的 112.734万㎡,占省目标任务数的129.58%;已立项的76.134万㎡,占省目标任务数的87.51%;已供地的47.977万㎡,占省目标任务数的55.15%;已开工的40.927万㎡,占省目标任务数的47.04%

2、强化要素保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一是加大土地供应。年初,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委制定了年度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并已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进行公示。保障性住房、旧住宅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住房建设供应总量的20%,将现存的转而未供土地和二、三产返回用地中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需要。今年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用地309亩、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1275亩,公共租赁住房232亩,限价商品房34.5亩。并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引入限房价、限套型、限销售对象、竞地价、竞配建的做法,积极探索在公开招拍挂地块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形式,以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的来源。二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7亿元(续建项目8个、新建项目4个,资金各约3.5亿),主要来源于按规定计提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以及市区财政年度基金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市区2.6 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由市人大审议通过。此外,我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重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拓宽思路,吸引金融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

3、加强规范管理,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我市分别于3月份和4月份出台了《温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温政发〔201125号)和《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温政发〔201133 号),至此,我市已建立起含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在内的保基本、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提供了完善的政策依据。我市在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上,探索创新建设模式,在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廉租住房的同时,逐步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商品房中配建制度,在安置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模式。

(三)加强信息管理,做好保障性住房筹集、申请审核工作

全市均建立了统一、及时、准确的保障性住房统计报表制度,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摇号制度,实行社区(村委会)受理申请公示、街道(乡镇)初审公示、房管房改、民政联合审核公示等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审核机制,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加强保障家庭实行年审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二是抓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今年市区推出1500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经过前期的培训和宣传,从321日开始申请受理工作,经社区、街道初审,至今已受理4248户家庭申请(其中鹿城3250户、龙湾114户、瓯海276户、经济技术开发区8户,加上去年符合条件但没摇上号的600户),现已转入公积金审核阶段。三是做好廉租住房保障扩面和实物配租房源筹集工作。继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应保尽保”,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向市政府请示拟调整市区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为人均收入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以内,于71日开始实施。并千方百计从工务局多余的小套型安置房中落实市区245套廉租实物配租房源。四是做好聚英家园人才公寓、大学生公寓审核工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尽快安排各类人才入住。

二、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监管

积极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工程,落实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参与编制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快房地产服务业发展,加强房地产企业及其开发、转让、抵押管理,严格执法,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规范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推行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

(一)积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来,我局随即开展行动,配合市政府和其他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召开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对联席会议成员调整问题、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问题提出建议;对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讨论,并建议市政府立即启动存量房交易价格即时评估纳税机制。

1、代拟并严格执行宏观调控政策。2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23号)。3月,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房字〔201130号),就如何认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购房前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申请进行审核,上半年,共审核申请3148宗,对违反规定购房的均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二是规范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搞好登记簿查询服务。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上半年共出具住房登记证明32774份。三是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监管。根据住建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认真查验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要求出具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对境外机构查验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要求出具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2、制定发布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GDP年均增长目标和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预期目标均为10%以上这两个标准,以2010年新建住房综合平均价格上涨15.13%为基准,确定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为低于本市当年生产总值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17日下午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25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3、协助拟定房价收入比考核细则。与统计部门讨论确定计算房价收入比数据的采集方法和范围,以住建委名义下发了《关于上报计算房价收入比有关数据的通知》,随后起草了《2011年度房价收入比考核办法》(送审稿),配合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2010年度、2011年第一季度房价收入比情况进行了试算。建立了房地产市场统计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统计数据月报制度的通知》。

(二)加强房地产业的行业监管,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建立和完善了开发项目、房源情况、市场需求等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同时,全面推进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和房产基础图测绘工作,加快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建设。

1、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0115)精神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温政办〔20114),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管理职能由建设局划入房管局,并从今年2月起正式交接受理。一是规范程序。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交接后我局原则上延续原建设局的做法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手续。同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从受理、审核、公告、发证等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二是严格审核。上半年,共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62件,其中申请新设立暂定资质13个,核准13个;申请暂定资质延期16个,核准11个,不予核准5个;申请暂定资质升四级资质1个,核准1个;申请暂定资质升三级资质5个,核准5个申请核准三级资质24个,核准20个,不予核准4个;申请三级资质升二级2个,上报省厅2个;申请二级资质延期1个,上报省厅1个。

2、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力度1月,我局牵头联合工商、地税、发改、统计等部门组成六个检查组分三个阶段,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合法设立和备案,经纪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是否存在炒买炒卖、哄抬价格、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5月,组织鹿城分局、龙湾分局对市区经纪机构进行了检查,并建立了相关档案。鹿城区共填写《鹿城区中介机构检查登记表》340份,持有工商执照325家,未年审38家,按要求在房管部门备案62家;龙湾区对68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逐个检查,查处3家无证经营,33家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3、抓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1月,在瑞安市召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会。3月,在贯彻落实市政府政策会议上,听取了各县(市、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汇报。5月,对乐清、苍南、平阳、泰顺、永嘉等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县(市、区)抓紧落实建设方案和建设资金,共编制资金预算6789.81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846.79万元。目前,除永嘉、苍南县外,其它县(市、区)已完成联网和数据整理迁移,下半年将建成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全市联网。

(三)加强市场经营管理,完善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的正常秩序;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监管,完善商品房网上公开销售和即时备案制度;不断完善“温州数字房产管理”系统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浙江富园、温州职工住房联建公司、东方明珠城违规销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上半年共审核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测绘成果135件、房屋权属配图35000 幅,保障了房屋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格按照退购房集中再销售方案的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销售。由于受市场变化的影响和国家宏观调控出台的相关政策,全国房市低迷,绝大多数的购房人处于观望期,房地产市场影响很大,1-6月份共举办了5期退购房源集中销售,面积达1490.57㎡,销售金额为3.58亿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已交付使用安置房“两证”发放的要求,结合我局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积极与市城投集团协调沟通,上半年,共办理丰顺花苑、广宇锦园、广营锦园、株柏公寓、双桂小区等7个小区2128户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

(四)迎接国务院省政府检查,倡导健康房地产消费氛围

3月底和4月中旬,省政府和国务院先后派出工作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进行了检查。我局积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材料准备,现场察看了解确定国务院检查组抽查的两个在售房地产项目点,组织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会议、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会议,对国务院、省政府检查组来温检查做好布置。

积极做好应对有关媒体工作。就有关新闻媒体采访问题与市外宣办进行了对接,上报了《关于网络炒作“阴阳合同造成温州超低房价的假象”的情况说明》;完成了《关于新华网浙江频道征询函的复函》;向省厅和市政府分别上报了《关于要求调整住房交易价格信息公布的请示》;做好温州电视台关于《瑞安市房管局关于住宅分套装修管理若干规定》合法性的采访答复工作;针对新浪网采访提纲做好应对准备;会同乐清市房管局就乐清市热炒土地建房指标“平方票”问题向省厅作出说明。

三、多方入手,深入开展“六城联创”活动

通过大力加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解决改造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通过平安物业的创建和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着力提高温州的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一)围绕中心任务,强力推动征收和安置工作

1、全力开展“拔钉清障”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程建设 “拔钉清障”专项行动。成立了“拔钉清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行政裁决工作程序,缩短受理立案时间,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案件,受理立案时间从原来规定的5天缩短为2天;缩短行政裁决时间,对事实清楚的案件,裁决受理到作出时间从法定的30天缩短为20天以内。截止到6月,督促完成拆迁“疑难户”协商谈判210户。

2、加大安置工作督导力度。力促市区在外过渡两年以上的6000多户住宅、5840间各类营业用房被征收户回迁;制定征收政策的实施细则,协调全市征收政策的平衡。组织精干人员多次分赴市工务局以及各安置房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安置房“交钥匙2000户,认购2000户”工作目标。截止到6月底,安置房住宅交钥匙477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6.5%;认购7户,完成年度计划的0.5%。

3、研究制订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新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政府在房屋征收补偿中的主体地位。一是大力开展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条例颁布实施后,为加强全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实现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强化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组织各房屋征收单位分期分批参加培训班,为我市下阶段全面推进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及时研究制订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与起草了《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温州的实际出发,结合以往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起草了《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房屋征收补偿配套政策,为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温州市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级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管理,上半年共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延期手续16件。依法做好拆迁裁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上半年共收到拆迁行政裁决申请40件,其中经调解达成协议16件,申请司法强制搬迁11户,有7户被拆迁人在强制执行前签订协议。做好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前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株柏路87号拆迁地块部分房屋产权不明确致使无法签订协议需证据保全,我局及时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批复。加强对安置房价格的审核,会同市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召开安置房价格审核会议3次,对市区13套非住宅安置房(包括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和155套住宅安置房的价格进行审核。

(二)强化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实施“居有所安”工程

建立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常态管理制度,加大房屋装修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装修案件,防止房屋装修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市区(城镇)新建房屋白蚁防治普及率。

1、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入户宣传、建立房屋特别是CD级危房安全档案等举措,切实解决直管公房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房屋使用人的安全意识。上半年对辖区4018户直管公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勘查,对存在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限期消除隐患,保障使用安全。

2、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我局转发了住建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成立活动小组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统一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做好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消防设施大检查活动,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危旧房监管,深化“阳光鉴定”。对2005年以来危房鉴定情况进行经认真整理并统计分类,起草关于本市危房现状情况的分析调研报告,探讨研究温州房屋鉴定现状,为净水住宅区受煤气爆炸影响的房屋和洞头鹿西岛受隧道工程爆破影响的民房作安全评估。加大房屋装修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装修案件,防止房屋装修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阻止了望江路113号来福酒吧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违法装修行为。

4、市区(城镇)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白蚁灭治无休日”服务品牌,兑现服务承诺。制定并启动灭治应急预案,旺季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淡季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入户灭治白蚁。上半年接到蚁情紧急报告239起,遍布鹿城、龙湾的老城区、农村和边远的山区。

(三)深化“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平安物业”创建覆盖率达100%,达标率稳步提高。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市85%的物业管理小区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的要求。

1、抓好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继续抓好市人大对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避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结合我市“六城联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管部门积极推进物业小区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联系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研究物业管理分项目收费成本的课题。汇总资料,印刷并下发《物业手册》。

2、完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促进资金收缴增长1-6月交存维修资金21个楼盘,面积91.75万㎡,交存资金7023.97万元。继续做好遗留问题解决和维修资金的补交工作,对历史遗留项目未到位资金加大了催缴力度,合计补交面积6.31万㎡。

四、迎接建党90周年,着力做好维稳和优质服务工作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行动,增强忧患意识、争先意识、精品意识、团队意识和实干意识,进一步巩固“转作风优环境”和“创先争优”的活动成果,营造比干劲、学先进、赶速度、超目标的良好氛围,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奋勇争先的状态,积极实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加快效能建设、推进服务转型。

()抓创先争优,迎接建党90周年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2011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通过健全“三会一课”、党支部党员读书会和学习交流会等制度,改进学习考核。积极壮大党员队伍,注重吸收优秀干部入党。因机构改革及时对支部做出相应调整,以便更好地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开展组织活动。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党、热爱党、拥护党,在促进和谐房管建设中彰显凝聚力,在推动全局事业发展上践行先进性。组织全局100名党员参加了市直机关举办的纪念建党90周年党建知识竞赛,使党员同志回顾我党的发展历程,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市住建委组织的“传承红色文化唱响红色旋律”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大赛获得金、银奖。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对6个申报“五好党支部”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全面考察进行,现场点评、综合评价。

()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打造房管服务品牌

紧紧围绕“住房保障落实年”和“房管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深化“三贴近,双百挂钩”特色活动。努力实现房管系统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和房屋登记高效、服务窗口创全国一流、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

1、继续开展“房管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通过开展“做富而好礼温州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六城联创”工作,深化岗位奉献、提升服务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继续以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全局职工的业务培训。上半年,安排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510人次,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定工作。

2、深化“三贴近,双百挂钩”活动。在巩固和推进前两年活动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展范围,规范形式,力求打造“情系万家,满意房管”特色服务品牌。根据今年各片区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和下发了活动安排表,督促和指导蹲点干部强化服务,破解难题。在继续做好“五个一”具体工作的同时,做好四个“结合”,即深入“贴近”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深入“贴近”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深入“贴近”与转变作风相结合;深入“贴近”与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相结合,确保作风建设有新的提高,队伍素质有新的提升,房管形象有新的转变。

三)狠抓党风行风廉政建设

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领导讲话精神,邀请市纪委韩建海副局长作党风廉政课,组织观看警示廉政片,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认真履职抓监督,进行财务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到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省、市“四条禁令”执行情况。强化督查考核,科学合理安排每月每季的完成时间进度,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交账,力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干部,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案件的配合查处工作。

(四)积极协调,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对受理的信访件,在第一时间全部反馈给相关事权单位,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答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

1、及时协调解决产权办证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是对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建议,根据章方璋副市长批示,对德丰大楼B幢改变功能补缴土地出让金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对建设房开要求办理银都大酒店产权问题形成请示上报市政府。二是召开房屋登记疑难问题专题会议。对凯润花园物业经营用房调整后的权属登记问题;嘉一公寓商住楼层比分摊调整问题;香舍苑菜场菜场(农贸市场)抵押问题;金益集团1408室产权办证问题等进行了讨论,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以上四个问题予以明确。三是做好产权办证中有关信访工作。如飞鹏巷44号张振国向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反映确权面积有误问题,关于鹿城大厦F层设备层转移登记和赔偿问题等都做了答复。

2、拆迁安置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下降趋势。至6月底,共受理群众来信53件,转办48件;接待来电来访146批次410人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市住房保障及房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问题:

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落地难,开工率低。未立项的占任务数的12.49%,未供地的占任务数的44.85%,未开工的占任务数的52.96%。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9月底,80%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开工建设,11月底,所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都要开工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二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房价收入比过大,老百姓有意见。新的房屋登记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拖了优质服务的后腿。如何简化内部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地提高办证速度还大有文章可做。三是征收安置难度依然较大。特别是在外过渡时间较长的住宅和营业用房安置的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四是房屋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如何构建长效的房屋安全管理监管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审批后300㎡以上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工程监管工作目前自身监管体制、程序方法既不合理,也不规范,再加上监管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监管工作的力度与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五是物业管理基础依然薄弱。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覆盖面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六是信访维稳压力大。经租房无序信访量大面广,矛盾激化,拆迁补偿安置矛盾仍然突出。

这些问题事关民生,如果不解决,房管工作难以令群众满意,因此下半年工作重点是: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下一步我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查、建设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座谈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精心组织,统筹力量,合力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组织推进。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严格执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安排部署,加大人财力、土地等方面投入,兑现奖惩,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搞好协调配合。各个方面都要增加大局意识,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尽早开工建设。规划、住建部门牵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和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资金,强化对资金的管理监督;国土部门要做好用地安排,落实土地保障优惠政策;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做好金融信贷支持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建设速度。全市紧盯目标任务,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全力解决当前开工前存在的征地、补偿等问题,科学安排,穿插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处理和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在11月底前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任务。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的督查考核,既要考核开工率,也要看竣工率。对资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建设进度滞后的地方,要实行约谈问责。同时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资金的安全使用。五是深入宣传发动。创造有利于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完成申请受理工作。完成经济适用房审核,做好廉租房的扩面工作,启动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继续抓好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联合发改、工商、土地、统计、人民银行、银监等到部门进行一次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并及时抓好整改。一是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在实现全市联网的基础上,召开全市信息系统建设会议,听取各单位系统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讨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确保系统动转安全。二是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过程的监管。会同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尽快出台《温州市实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加大对违法违规预(销)售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继续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操作进行查处。四是进一步解决房屋登记疑难问题。对房屋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房屋登记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以及对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问题,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做好在外过渡五年以上未安置户的安置工作。一是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安置房交钥匙2000户,可认购2000户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通过多渠道筹集、挖掘安置房源,全力破解安置难问题,对于五年以上的住宅未安置拆迁户采取一些优惠鼓励的措施予以解决,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安置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案件办理力度。对个别影响安置房建设等损害大多数拆迁户利益的“钉子户”,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做好行政裁决和司法强制执行申请工作。

——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直管公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整改措施力度,选取个别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广大承租人,将房屋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落实“六城联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六城联创”的有关要求,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创建过程中大幅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推荐访问:房管局 温州市 工作总结 【档案总结】温州市房管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